青阳县森林公安分局积极开展“飞鹰行动”
我县座落在佛教圣地九华山山麓,境内“山明水秀,人杰地灵”,是全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安徽省重点林区之一。在这片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的沃土上,活跃着一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实战群体——青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他们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着对保卫野生动物事业的忠诚,被当地人民亲切地称之为“野生动物的守护神”。
在刚刚结束的“飞鹰行动”中,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34人次,排查案件线索47条,立案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5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2人次,摧毁破坏野生动物犯罪团伙2个,收缴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7只(头),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写下了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光辉一页。
“谋”在先:先思而后行
“飞鹰行动”伊始,为把“飞鹰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青阳县森林公安分局精心组织,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迅速成立了以县林业局“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专项行动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二是认真组织警力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摸底排查、资料分析、案情剖析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奠定了可靠的工作基础;三是勤请示汇报,积极协调、配合、参与有关部门联动,迅速制定了青阳县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推进“飞鹰行动”阶段工作奠定了深厚的行动基础,从而保证了专项行动有声有色地开展。
说到“飞鹰行动”之所以取得了如此骄人的成绩时,县林业局局长王志刚同志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严密的组织部署是‘飞鹰行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之一。”
“严”始终:严打与整治并重
“飞鹰行动”拉开序幕后,青阳县森林公安分局频出重拳,积极调配警力,采取了分片包办、线索追踪、联合办案等工作措施,不断加大了对各类破坏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力度,广泛开展了严打整治活动。一是组织各参战单位迅速开展行动,各参战单位都把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件,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市场、窝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作为工作重点,严查到位、处理到位;二是坚持“情报主导警务”,坚持“露头就打”,积极开展了案件线索的摸排工作,准确掌握了林区动态;三是会同公安、工商、市容、环保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各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机动车辆25台次。
3月底,根据走访摸排的线索及群众举报,青阳县森林公安分局抽调警力,果断出击,当场查获了一批野生动物死体,为迅速查明案情,严惩违法犯罪,该局通过现场调查取证、送检标本,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童某等人终于低下了头颅,交待了全部的犯罪事实。一个长期从事非法收购、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被斩草除根。此案的及时查办,群众欢呼雀跃:“保护野生动物,森林公安守住了这片神圣的领地,好样的!”
“效”在后:治标更治本
“飞鹰行动”中,青阳县森林公安分局坚持做到了“三结合”:严打与整治相结合、治理与防范相结合、打击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探索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了宣传教育阵地不放松。共印发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单2000份,广泛发动林区群众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打击等各项工作之中,林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主动性得到了切实增强。“飞鹰行动”过程中,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6条;二是建立了整体联动的野生动物管理模式。“飞鹰行动”中,青阳县森林公安分局会同工商、税务、市容等部门同各业主分别签订了禁止收购、出售、加工野生动物责任状,制定了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强化了野生动物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的日常管理;三是落实了边打边管的野生动物管理方法。按照“打、防、管、建”要求,坚持野生动物行政管理不动摇,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地提高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
5月中旬的一天,有群众到局提供线索:该县石安森林派出所辖区某山场有人架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危害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野生动物安全。接到反映后,森林分局立即召集辖区派出所民警进行案情分析,并迅速拟定了行动方案,经过三个昼夜的伏击守候,狩猎者王某、李某终于现身被擒,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又一举查获了张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分别对行为人给予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群众拍手称快:“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我们永远支持到底!”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漫漫征途上,青阳县森林公安分局全体民警立场坚定,信心百倍:“保护野生动物,我们义无反顾;牢记神圣使命,我们将出重拳、强措施,守护好这片领地,还野生动物宁静和谐的家园!”